前 言
告別2025!延遲退休、育兒補貼、養老金上漲成為全民關注的熱點,企業裁員降薪、就業壓力增大、勞動爭議高發并存,我們面臨的風險挑戰越來越復雜。
社保領域在不斷變革中展現出強大的韌性和活力,社保待遇穩步提高,覆蓋范圍持續擴大,社保經辦水平進一步提升,我們切實感受到社保服務更加便捷高效。
迎接2026!“十五五”即將開啟,國家在就業創業、社會保障、人才發展等方面將會持續發力,中央力推“投資于人”經濟戰略,從生存型消費轉向保障型、發展型、享受型消費,逐步實現幼有所育、學有所教、勞有所得、病有所醫、老有所養、住有所居、弱有所扶,出臺更多針對性支持和激勵政策,惠及民生民眾。
“韌”2025年格外彰顯!
“新起點”期待2026!
2025年12月30日
一、延遲退休政策2025年1月起實施
2025年1月1日起,漸進式延遲法定退休年齡正式實施:
分類 | 法定退休年齡 |
男職工 | 原60歲退休,每4個月延1個月,逐步至63歲 |
女職工 | 原50歲退休:每2個月延1個月,逐步至55歲 原55歲退休(女干部/靈活就業):每4個月延1個月,逐步至58歲 |
彈性選擇 | 可提前3年或延遲3年退休,養老金與繳費年限掛鉤 |
同時制定并出臺了多項配套政策文件:
1、《實施彈性退休制度暫行辦法》
明確彈性退休辦理程序、權益保障等內容,對優化社保經辦服務提出了要求。
2、《關于大齡領取失業保險金人員參加企業職工基本養老保險有關問題的通知》
對領取失業保險金且距法定退休年齡不足1年的人員,領取失業保險金年限延長至法定退休年齡,在實施漸進式延遲法定退休年齡期間,由失業保險基金按照規定為其繳納養老保險費。
3、《企業職工基本養老保險病殘津貼暫行辦法》
企業職工基本養老保險參保人員達到法定退休年齡前,因病或者非因工致殘經鑒定為完全喪失勞動能力的,可以申請按月領取病殘津貼,所需資金由基本養老保險基金支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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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社保待遇穩步提升 社保服務效率提速

1、2025年退休人員基本養老金上調2%
2025年,全國繼續實施各項社保待遇上調機制,提高基本養老金水平,總體調整水平為2024年退休人員月人均基本養老金的2%。
順應數字化發展趨勢,社保業務逐步形成掌上辦、網上辦等服務,超過90%社保業務可線上辦理;社保和醫保服務平臺、12333APP、電子社保卡等線上服務渠道均開通全國性服務。
3、醫保異地結算提速 個人賬戶擴容
2025年有10種門診慢特病治療費用和工傷職工異地就醫費用均可跨省直接結算報銷。?2025年職工醫保個人賬戶改革持續推進,個人賬戶家庭共濟范圍從“配偶、父母、子女”擴展至“近親屬”。
4、持續優化流程 生育津貼直接發放給個人
2025年各地醫保部門優化生育津貼發放流程, 截止2025年12月,全國共有27個省份(含新疆生產建設兵團)全面實現生育津貼直接發放至個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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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2025年生育支持政策頻出:育兒補貼 婚假延長
2025年或許會成為中國人口發展史上的關鍵節點。從中央到地方超過23個省份密集出臺了涵蓋經濟補貼、假期延長、住房支持的生育支持和激勵政策。
在降低育兒成本方面,普惠性的育兒補貼激勵作用較大,是最直接的手段。

各地對符合相關生育政策規定的家庭發放育兒補貼,除發放現金外,有的地區還有培訓補貼、購房補貼、托育補貼等。
根據中共中央辦公廳、國務院辦公廳印發的《育兒補貼制度實施方案》, 全國性育兒補貼從2025年1月1日起執行,無論一孩、二孩、三孩,每年均可領取3600元補貼,直至年滿3周歲。
同時各地出臺政策延長婚假、生育假和男方護理假,目前各地的婚假除享受國家規定的三天外,增加或延長婚假天數七天至二十天不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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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2025年起法定節假日增至13天
根據修訂的《全國年節及紀念日放假辦法》規定,自2025年1月1日起,全體公民放假的假日增加了2天,春節和勞動節各增加1天,即全體公民的節日假期由原來的11天增設為13天。
2025年法定節假日加上休息日共117天,全年可休息天數占總天數的32%,占比達1/3。

1、制度工作時間的計算
(1)年工作日:365天-104天(休息日)-13天(法定節假日)=248天
(2)季工作日:248天÷4季=62天/季
(3)月工作日:248天÷12月=20.67天/月
(4)工作小時數的計算:以月、季、年的工作日乘以每日的8小時
2、日工資、小時工資的折算
按照勞動法第五十一條的規定,法定節假日用人單位應當依法支付工資,即折算日工資、小時工資時不剔除國家規定的13天法定節假日。據此,日工資、小時工資的折算為:
(1)日工資:月工資收入÷月計薪天數
(2)小時工資:月工資收入÷(月計薪天數×8小時)
(3)月計薪天數=(365天-104天)÷12月=21.75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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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全國社保繳費基數持續上漲
2025年底各地社會保險繳費基數上下限調整完成, 大多數地區繳費基數穩步上升,上海、北京、西藏三地的社保繳費基數上下限位列前三,下限超過7000,上限超過35000,遠高于其他地區。
調整后全國31個省份社保繳費基數上下限平均值分別為24122和4807,漲幅比例分別為1.79%和2.63%。

2025年已公布的各地上一年度全口徑平均工資總體上漲幅較低,維持在1%至2%左右。16個省份平均工資比2024年增長2%左右,14個省份平均工資比2024年增長1%左右。
調整后全國31個省份上一年度全口徑平均工資均值為8041,漲幅比例為1.79%。
2025年全國各地區全口徑平均工資對比2024年漲幅如下:

注:各省、自治區、直轄市根據上一年度全口徑城鎮單位就業人員平均工資的60%確定當年社保繳費基數下限標準,300%確定當年社保繳費基數上限標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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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2025年勞動爭議案件呈顯著上升趨勢
根據最高人民法院公布的數據顯示,2025年前三季度,全國法院受理勞動爭議一審案件達64.8萬件,同比激增37.5%。

2025年全國各級法院受理的勞動爭議一審案件增長明顯,同時人社部、最高法陸續發布各類典型案例和《司法解釋二》,聚焦競業限制、社會保險及福利待遇等勞動爭議領域,旨在統一法律適用標準,強化審判指導, 推動勞動用工制度完善與勞動關系和諧發展。
1、人社部、最高法發布《關于聯合發布第四批勞動人事爭議典型案例的通知》
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最高人民法院發布《關于聯合發布第四批勞動人事爭議典型案例的通知》(人社部函〔2025〕28號),案例聚焦社會保險、競業限制等問題,重點明確用人單位不能通過變相調整工作崗位降低孕期女職工工資及福利待遇、用人單位未依法繳納養老保險費的應當補足撫恤金差額等法律適用標準。
2、最高法發布 《最高人民法院關于審理勞動爭議案件適用法律問題的解釋(二)》
近兩年來,競業限制、福利待遇、社會保險糾紛等勞動爭議案件呈上升趨勢,對構建和諧勞動關系工作帶來新挑戰,亟需統一法律適用標準。
最高人民法院發布《司法解釋二》于2025年9月1日起施行,對爭議較大的問題將繼續加強調研,通過發布典型案例等方式指導司法實踐。
一是明確承包人、被掛靠人承擔用工主體責任。
二是明確混同用工時保護勞動者合法權益的規則。
三是明確用人單位與勞動者約定或者承諾不繳納社會保險費的法律后果。
3、人社部發布《企業實施競業限制合規指引》
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辦公廳發布《企業實施競業限制合規指引》的通知,此前勞動合同法對競業限制制度作出了原則規定,本次發布的指引,在現行法律框架下,細化了企業合規實施競業限制的具體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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七、2025年多地調整最低工資 上海居全國榜首
截止2025年12月,今年已有27個省份上調最低工資標準,調整過后全國31個省份月最低工資標準最高檔均超過2000元。
從月最低工資標準看,上海以2740元的標準居全國首位;從小時最低工資標準看,北京以27.7元的標準為全國最高。
2025年全國31省份月最低工資標準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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八、第三代社保卡上線
第三代社保卡是一、二代社保卡的升級版,在技術和安全方面做了優化升級,能夠實現社會保障、就醫結算、交通出行、公園游覽和金融服務等功能于一體,既是一張社保卡,也是一張辦事卡、民生卡、就醫卡、銀行卡。
北京市2025年分階段、分人群、分批次啟動第三代社保卡集中換發工作,分別面向參保在職職工、個人參保人員、離退休人員三類人群開展集中換發。
未換發或未啟用本市第三代社保卡的人員,現持有的第一、二代社保卡功能不受影響,可以繼續使用。
參保人可通過北京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官方網站、京通小程序、“北京人社”微信公眾號、北京民生一卡通微信小程序等線上服務渠道申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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九、工傷保險新政 進一步明確工傷認定依據
2025年11月20日,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正式發布《關于執行〈工傷保險條例〉若干問題的意見(三)》(人社部發〔2025〕62號)。
作為《工傷保險條例》系列配套規范性文件的最新組成部分,《意見(三)》針對近年來工傷認定實踐中出現的新情況、新問題,特別是隨著工作形態多樣化如居家辦公帶來的挑戰,對工傷認定的核心要件、程序規則及特殊情形進行了更為細致、明確的闡釋。
其中,工傷認定核心要件的精細化界定是《意見(三)》的一大亮點。
? “工作時間”的彈性化與實質化認定
? “工作場所”的范圍擴展與合理延伸
? “工作原因”的因果關聯與合理包容
? “上下班途中”的合理界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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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個人所得稅綜合所得匯算清繳管理辦法》開始實施
2025年2月,國家稅務總局正式發布《個人所得稅綜合所得匯算清繳管理辦法》主要包括總匯算清繳準備及有關事項填報、匯算清繳辦理及服務、退(補)稅、管理措施及法律責任。
這標志著我國個人所得稅綜合與分類相結合的稅制改革邁向了更加規范化、法治化的階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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