職工在“上下班途中”受到傷害,企業如何認定工傷? 答:根據《工傷保險條例》第十四條規定,勞動者除在工作時間和工作地點因工作原因外遭受交通事故傷害,滿足“在上下班途中”和“非本人主要責任”兩個條件時可以認定為工傷。
職工因意外事故受傷,工傷賠償和民事賠償是否兼得? 答:工傷職工可以申請工傷保險待遇,同時有權向侵權方主張人身損害賠償,即有權獲得雙重賠償,這是與不同賠償主體之間產生的法律責任。依據:《最高人民法院關于因第三人造成工傷的職工或其親屬在獲得民事賠償后是否還可以獲得工傷保險補償問題的答復》
工傷職工發生嚴重違紀違規的行為時,企業能否解除合同? 答:工傷職工應遵守企業規章制度,如工傷職工存在嚴重違反規章制度、嚴重失職、營私舞弊、給單位造成重大損害等情形,企業可以解除勞動合同,無需支付經濟補償。
職工在“上下班途中”受到傷害,企業如何認定工傷? 答:根據《工傷保險條例》第十四條規定,勞動者除在工作時間和工作地點因工作原因外遭受交通事故傷害,滿足“在上下班途中”和“非本人主要責任”兩個條件時可以認定為工傷。
職工因意外事故受傷,工傷賠償和民事賠償是否兼得? 答:工傷職工可以申請工傷保險待遇,同時有權向侵權方主張人身損害賠償,即有權獲得雙重賠償,這是與不同賠償主體之間產生的法律責任。依據:《最高人民法院關于因第三人造成工傷的職工或其親屬在獲得民事賠償后是否還可以獲得工傷保險補償問題的答復》
工傷職工發生嚴重違紀違規的行為時,企業能否解除合同? 答:工傷職工應遵守企業規章制度,如工傷職工存在嚴重違反規章制度、嚴重失職、營私舞弊、給單位造成重大損害等情形,企業可以解除勞動合同,無需支付經濟補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