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年一度的個人所得稅專項附加扣除信息確認開始,12月1日起納稅人可以通過個人所得稅APP確認2026年度個人所得稅專項附加扣除信息。
確認信息時哪些項目容易出錯?哪些項目容易忽視?我們看看如何確認。
一、哪些專項附加扣除項目需要確認
每年的12月,納稅人需對次年享受個稅專項附加扣除的內容進行確認。個人所得稅專項附加扣除項目包括子女教育、繼續教育、大病醫療、住房貸款利息、住房租金、贍養老人、3歲以下嬰幼兒照護七項。
納稅人應當于每年12月1日-12月31日對次年享受專項附加扣除的內容進行確認。納稅人可下載并登錄個人所得稅App進行修改、確認。
注:為了能夠在2026年繼續享受專項附加扣除的紅利,納稅人需要對2026年的專項附加扣除信息進行確認和修改。
二、如何操作“個稅APP”
1、2026年專項附加扣除信息無變動,只需要在2025年基礎上確認即可。

下載并打開個稅APP,點擊“專項附加扣除填報”模塊【去確認】。

2、點擊“確認下一年度專項附加扣除”和“一鍵帶入”;

3、如有需添加的下一年度專項附加扣除項目,需自行進行填寫申報。
三、哪些項目容易出錯及如何處理?
1、子女教育扣除
易錯情形>>1.填報同一子女的合計扣除比例超過100%。
正確處理>>父母可以選擇一方按扣除標準的100%扣除,也可以選擇由雙方分別按扣除標準的50%扣除,具體扣除方式在一個納稅年度內不能變更。
易錯情形>>2.子女畢業后不再接受全日制學歷教育,未錄入子女教育終止時間,繼續享受子女教育專項附加扣除。
正確處理>>子女全日制學歷教育結束后,應及時在個稅App錄入子女教育終止時間,不得再繼續享受扣除。子女在境外接受教育時,應及時在個稅App上傳境外學校錄取通知書、留學簽證等境外教育佐證資料。
2、繼續教育扣除
易錯情形>>報名參加自學考試,從報名當月開始填報繼續教育專項附加扣除。
正確處理>>按照《高等教育自學考試暫行條例》有關規定,高等教育自學考試應考者取得一門課程的單科合格證書后,教育部門即為其建立考籍管理檔案。具有考籍管理檔案的考生,可以按規定享受繼續教育專項附加扣除。
納稅人在中國境內接受學歷(學位)繼續教育的支出,在學歷(學位)教育期間按照每月400元定額扣除。同一學歷(學位)繼續教育的扣除期限不能超過48個月。
3、住房貸款利息扣除
易錯情形>>1.婚后購買住房,夫妻雙方均按100%享受住房貸款利息專項附加扣除。
正確處理>>納稅人本人或者配偶單獨或者共同購買住房發生的首套住房貸款利息支出,經夫妻雙方約定,可選擇由其中一方按扣除標準的100%扣除,另一方則不能扣除。
易錯情形>>2.夫妻雙方一方填報住房貸款利息專項附加扣除,另一方填報住房租金專項附加扣除。
正確處理>>納稅人及其配偶在一個納稅年度內,不得同時分別享受住房貸款利息和住房租金專項附加扣除。
4、住房租金扣除
易錯情形>>夫妻雙方主要工作城市相同,雙方均填列住房租金專項附加扣除。
正確處理>>夫妻主要工作城市相同且沒有自有住房而發生的住房租金支出,只能由一方(即承租人)填寫扣除。
5、贍養老人扣除
易錯情形>>1.贍養年滿60周歲的父母,贍養人為非獨生子女,卻按獨生子女填報。
正確處理>>只要納稅人有兄弟姐妹,不管是已退休,還是無贍養能力,納稅人均不得按獨生子女填報。對兄弟姐妹均已去世的,納稅人可以從第二年起按獨生子女享受扣除。
易錯情形>>2.因父母未滿60周歲,錯誤填報祖父母、外祖父母信息。
正確處理>>被贍養人是指納稅人年滿60周歲的父母,以及子女均已去世的年滿60周歲的祖父母、外祖父母。子女健在的祖父母或外祖父母不符合贍養老人專項附加扣除條件。
6、3歲以下嬰幼兒照護扣除
易錯情形>>同一嬰幼兒,父母在填報3歲以下嬰幼兒照護專項附加扣除時,雙方填報的扣除比例合計超過100%。
正確處理>>納稅人照護未滿三周歲子女的相關支出,按照每個子女每月2000元的標準定額扣除。
父母可以選擇一方按扣除標準的100%扣除,也可以選擇由雙方分別按扣除標準的50%扣除,具體扣除方式在一個納稅年度內不能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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